主营产品
  • 作业车辆
  • 绝缘平台
  • 绝缘工具
  • 金属工具
  • 防护工具
  • 检测工具
  • 其他产品
    遮蔽工具
    旁路作业设备及防护设施
    带电库房设备
服务热线:

两部门完善价格机制,促进新能源发电就近消纳

发表时间:2025-09-10 10:28

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完善价格机制促进新能源发电就近消纳的通知。大力开发利用风能、太阳能等新能源,对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、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意义重大。发展新能源就近消纳,是促进新能源资源利用、满足企业绿色用能需求的重要途径。

通知指出,公共电网为以新能源发电为主要电源的就近消纳项目,按接网容量提供可靠供电等服务,保障其安全稳定用电。此类项目电源应接入用户侧,新能源年自发自用电量占总可用发电量比例不低于 60%,占总用电量比例不低于 30%(2030 年起新增项目不低于 35%),且需具备分表计量条件。就近消纳项目要公平承担稳定供应保障费用,按照 “谁受益、谁负担” 原则,对电力系统提供的服务,承担输配电费、系统运行费等费用。项目实行按容 (需) 量缴纳输配电费,使用公共电网时视同工商业用户暂按下网电量缴纳系统运行费。此外,就近消纳项目与其他发电企业、电力用户等具有平等市场地位,原则上作为统一整体参与电力市场。各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跟踪监测,项目业主单位备案后向电网企业提出接网申请,电网企业应严格审核并提供结算服务。本通知自 2025 年 10 月 1 日起实施。


地址: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海四路11号院3号楼8层 邮箱:bjhcykj@163.com 电话:13811193505